呼和浩特警犬基地印刷广告制作采购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呼和浩特警犬基地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印刷广告制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警犬基地印刷广告制作采购
采购文件编号:GXGSNMG-2018CG-02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呼和浩特警犬基地印刷广告制作采购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 |
注:由于项目特殊采购人不确定具体使用数量及采购总价格,预算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竞标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竞标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2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3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所采购货物的相关内容。
2.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01月04日,每个工作日下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胜利路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路北)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经营者本人报名,报名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经营者本人报名,报名人需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竞标人公章;
5、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注: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叁份(复印件A4纸装订),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投标地点: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一楼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一楼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桂水工程咨询内蒙古分公司(http://www.nmgjqzb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胜利路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路北
联系人:张婧
联系电话:0471-3823020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呼和浩特警犬基地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110国道南
联系人:张晴
联系电话:6110004-37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