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大气污染整治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前期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昕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大气污染整治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大气污染整治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项目编号:GXGSNMG-2021FW-004
3、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4、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5、项目实施范围:东至规划路、西至通道北街、南至北二环快速路、北至总体规划北边界线,主要包括府兴营、代洲营、下新营、毫沁营4个村,实施范围面积约6400亩。
6、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静态总投资为37.96亿元,具体包括土地征收工程投资和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投资。
7、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ABO+EPC的运作模式实施,即新城区人民政府授权呼和浩特市昕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业主单位),由其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投资合作人共同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等工作。
8、服务内容:针对于本项目的运作模式,本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完善项目运作模式与实施方案;资金供给及平衡分析;协助甲方进行项目谈判及签约;设立完善的项目资金池管理办法;推动项目公司成立,编制甲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补充完善甲方对外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各项合同,组织相应的谈判并拟定具体的协议;协助推进项目流程手续办理,完善各子项目的手续资料;过程风险把控与咨询。
9、服务周期:3年(从签订咨询合同开始,至项目结束为止)。
10、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8号富邦商住楼5单元201)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携带资料:
1、领取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领取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其他材料
(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020年5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或零申报证明材料为准);
(2)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2020年5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式1份(复印件A4纸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7日下午14:30
投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8号富邦商住楼5单元201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7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8号富邦商住楼5单元201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8号富邦商住楼5单元201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梁国欣
联系电话:0471-3823020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昕城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二环公交五公司西侧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71-492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