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军分区新建温室大棚新建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GS-NMJQ-2017SG-011
包头军分区新建温室大棚新建工程已经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
本工程坚决抵制和查处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行为。如投标人被查实存在上述行为,我们将按军队相关法规给予投标人取消参与内蒙古军区工程招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并通报给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内外装修、通风、电气照明等。
工期:50天;
工程预算:50万元;
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建华北路3号;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计价方式:清单计价法;
最高限价:设;
中标约定:严格遵守部队施工相关管理规定,进场人员组织政审,服从部队安全管理要求;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19日17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三、报名受理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分别向中共内蒙古军区纪委(呼和浩特市胜利路1号)和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78号华门世家1单元21楼)双向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4、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
6、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至少须具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注:近三年是指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7、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提供《投标意向书》格式见附件。
(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双方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未按要求进行双向报名,以及《投标意向书》格式与本公告附件不符或内容不齐全的,报名无效。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一楼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一楼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方新报、包头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军区招标网(http://www.nmgjqzb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包头军分区保障处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建华北路3号
联系人:石军
联系电话:15947625306
监督单位:中共内蒙古军区纪委
地址:呼和浩特市胜利路1号
联系人:刘佼健
联系电话:0471-6580703、176780060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78号华门世家1单元21楼
联系人:梁国欣
联系电话:15034776918
附件:
投 标 意 向 书
致:中共内蒙古军区纪委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满足 包头军分区新建温室大棚新建工程(项目名称)的所有条件,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承诺在投标中坚决杜绝串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我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具备 (填写本项目相对的单位资质全称)资格;
(二)我单位派出的委托代理人为我单位正式成员(非挂靠),并能够提供相关依据和凭证;
(三)我单位 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处罚或信用不良的记录。
现予以报名,请受理。
联系人:电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