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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边防巡逻路改造升级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Time:2018-02-26 浏览次数:54628次 文字来源: 图片来源:

兴安盟边防巡逻路改造升级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GS-NMJQ-2018FW-004

1.招标条件

兴安盟边防巡逻路改造升级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兴安盟边防委员会办公室。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兴安盟边防巡逻路改造升级勘察设计包含:145.5公里边防路改造勘察设计。

2.2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

2.3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工程内容

标段长度

(公里)

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

145.5

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勘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招标配合服务(包括招标图纸、参考资料、工程量清单、标段预算编制等)、建设过程中其它设计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3.招标控制价上限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上限详见下表:

招标控制价上限()

壹佰叁拾贰万零捌佰元整(¥13208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4.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近5年内(2013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每条里程均在30公里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4.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事业单位不适用)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5.评标办法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6.报名受理及招标文件获取

6.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226日至201803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分别向中共内蒙古军区纪委(呼和浩特市胜利路甲1号)和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胜利路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路北)双向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资质证书;

6、合同业绩;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提供《投标意向书》格式见附件。

注:1.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套交于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单独1份投标意向书交于监督单位。

2.未按要求进行双向报名,以及《投标意向书》格式与本公告附件不符或内容不齐全的,报名无效。

6.2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标段,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一楼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军区招标中心(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一楼开标大厅

7.3逾期送达的或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或非项目负责人本人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方新报、兴安日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军区招标网http://www.nmgjqzb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兴安盟边防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查干街47

联 系 人:汪晓峰

联系电话:15004838512

监督单位:中共内蒙古军区纪委

地址:呼和浩特市胜利路甲1

联 系 人:吴超

联系电话:0471-6580703

招标代理: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胜利路内蒙古军区南门西100米路北

联 系 人:张婧

电话:18247130861


附件一:

投 标 意 向 书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共内蒙古军区纪委

我单位满足兴安盟边防巡逻路改造升级勘察设计的所有条件,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并承诺在投标中坚决杜绝串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我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二)我单位派出的委托代理人为我单位正式成员(非挂靠),并能够提供相关依据和凭证;

(三)我单位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处罚或信用不良的记录。

现予以报名,请受理。

联系人:电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